产品本身
设计、技术特征、成分、包装,以及组装、安装和维护说明。
您在《通用产品安全法规》下的欧盟责任人
在将消费品投放欧盟市场之前,制造商必须进行内部风险分析并编制技术文件(GPSR第9条第2款)。这正是欧盟责任人核查的内容,也是主管机关会要求提供的材料。
技术文件必须保持更新,在产品投放市场后保存10年,并应市场监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第9条第3款)。
设计、技术特征、成分、包装,以及组装、安装和维护说明。
对可能与其一同使用的其他产品的影响,包括互联互通。
标签、警示语、使用和处置说明——以及可能造成误导的外观,例如形似食品或对儿童有吸引力。
面临特殊风险的消费者,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和残障人士。
如适用,网络安全防护以及任何具有演进、学习或预测能力的功能。
不仅包括预期用途,还包括可合理预见的使用和误用。
采用相关欧洲标准,可就标准所覆盖的风险获得安全推定。如果没有相应标准,或某项风险超出标准范围,风险分析仍必须加以处理。对于带有CE标志的产品,行业立法自身要求的技术文件通常已涵盖其中大部分内容;GPSR则补充行业立法未涵盖的方面。
是的。第9条第2款要求制造商在将产品投放市场之前进行内部风险分析并编制技术文件。
在产品投放市场后保存10年(第9条第3款)。
不是。风险分析由制造商编制;责任人负责核实该文件确已存在,并可向主管机关提供。
注意: 本指南提供关于法规(EU) 2023/988(GPSR)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义务取决于您的产品和供应链。最后审阅日期:2026年10月5日。
告诉我们您公司的注册地、销售的产品以及在欧盟的销售渠道。我们会在签署任何授权之前确定下一步。